陈美金代表:
《关于生态环境治理补偿的建议》(第202310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生态环境治理补偿方面主要有“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和“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两项专项补助资金。一是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城厢区年出资648万元,由市级通过上下级结算扣款到市级,市级再统筹市级财力下达补助给各个县区,应补助城厢区年总额为1186.37万元,2023年市级下达我区649.6万元。二是2023年度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城厢区年出资176万元,由市级通过上下级结算扣款到市级,市级再统筹市级财力下达补助给各个县区,应补助城厢区年总额为332.94万元,2023年市级下达我区166万元。
一、2023年常太镇生态环境治理转移支付补助比例高
2023年度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资金(第一批)649.6万元,分配给常太镇用于东圳库区卫生保洁提升,东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网维护,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一户一档”手绘示意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维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资金475.6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2%。
二、积极申请2024年生态环境类专项资金
我局多次协调城厢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接,申请市级尽快下达2024年“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和“木兰溪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两项专项资金。建议常太镇积极向城厢生态环境局申报生态环境治理增加补助资金。2024年将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下达情况,适当增加对常太镇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补助。
领导署名:林春生
联系人:阮慧娟
联系电话:2678658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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