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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3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函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1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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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局: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备建设力度的建议》(第202203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强规划建设”的建议。我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着重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根据各物业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实际保有量,在物业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至目前各物业小区已设置集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有91个;40个小区设有地下充电场所,14个小区设有架空层充电场所,57个小区设有室外简易车棚充电场所,新增设2处室外充电场所,规划增设20处充电场所,预计可容纳充电桩2180个。

  二、关于“加强监管力度”的建议。我区制定《莆田市城厢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莆城安办[2021])10号)、《城厢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莆城执便函[2021]60号),对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进行规范,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我区64家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物业企业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消防、公安等部门报告。并结合双随机“回头看”、常态化创城巡查工作,“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整治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物业小区开展督查工作。2022年1月-3月,累计抽查辖区内34家物业小区,发现存在灭火器数量较少、压力不足、飞线充电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累计发现两处违规停放点,清理电动自行车29辆。2022年1月7日,城厢区执法局召开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部署会,对各物业小区冬春消防用火用电安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三、关于“强化宣传教育”的建议。我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微信工作群信息推送、短信推送、公共宣传栏、业主微信群、LED屏、小区广播等进行安全宣传,提高业主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安全氛围。2021年至今,我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等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条幅、LED广告等32条,累计发放宣传海报53余份,居家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传单120余份,广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领导署名:郭健明

  联 系 人:蔡智勇

  联系电话:2339128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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