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企业: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莆田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职责划分
张伟国(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全面负责开发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柯黎明(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开发区旅游安全及挂钩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施飞雄(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负责挂钩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柯金芳(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负责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挂钩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张朝阳(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职业卫生危害防治总体工作安排及挂钩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魏陈蔚(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负责基础设施施工安全及挂钩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标准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重、特大职业卫生危险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标准
1、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特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
开发区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部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一)总指挥部
指挥部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 指 挥:张伟国(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柯黎明(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施飞雄(华林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柯金芳(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张朝阳(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魏陈蔚(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成 员:陈光青(办公室负责人)
柯树美(规划股负责人)
蔡国贤(建设股负责人)
方 伟(经济股负责人)
张 旭(综合股负责人)
许瑞清(综合股股干部)
陈萍萍(综合股干部)
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各项目跟踪人组成,张旭兼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并组织演练;督促各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传达总指挥的指令,协调应急救援专业组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 、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指挥:柯黎明(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2、重、特大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事故;
指挥:柯金芳(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3、重、特大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职业卫生危害事故;
指挥:张朝阳(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4、重、特大基础设施施工安全事故;
指挥:魏陈蔚(华林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的指令要求,在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和协调各救援专业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情况。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与任务
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10个专业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由总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抢险需要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在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各专业组织的组成和任务是:
(一)技术专家组:根据重、特大安全事故类别,由综合股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救援对策,制定现场救援实施方案,分析事故原因,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事故抢险组:由经济发展股联系相关企业组成。事故抢险组的主要任务是发生相关重、特大安全事故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
(三)医疗救护组:由经济发展股负责联系医院,组建医疗救护队伍,主要任务是对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快速送往医院治疗,同时保障救护伤员急需的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
(四)现场保护组:由规划设计股负责联系派出所、事故单位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
(五)供电保障组:由建设管理股负责联系濑溪供电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保障施救现场的供电。
(六)后勤物质与生活保障组:由办公室联系区发展计划局,区财政、供销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提供抢险救灾急需的资金、能源和物资,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由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七)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规划设计股负责联系濑溪交通部门、交警中队人员组成,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交警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八)特种装备保障组:由建设管理股负责联系濑溪交警中队、交通部门、区消防大队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急需的特种设备,如大型铲车、吊车、施工机械、防化装备等。
(九)家属安置与事故处理组:由综合股负责联系区民政局,事故单位、区公安分局、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和安抚工作,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十)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区委宣传部,区记者站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
1、任何部门和企业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021133、传真:2030399)。
2、相关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从事故发生到报告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总办公室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并在6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二)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反应
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以下反应:根据事故大小进行处理,确定启动特大或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总指挥及有关副总指挥;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的抢险救灾前线指挥;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
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由开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救援,若力量不足,可向区、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请求援助。
(四)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重大安全事故,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组织区安全监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的人员及相关专家配合市重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莆田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尽快建立健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上报本企业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方案,加强演练。凡涉及本预案中10个应急救援专业组的部门和单位,都要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分工及工作要求,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方案,熟悉方案,经常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增强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严明纪律,协同作战。严肃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纪律,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后,要立即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要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认真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对不服从指挥和因延误时间造成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预案 通知
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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