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渔业抗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各有关部门有序开展防台风的各项工作,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渔船和渔排防抗台风工作预案
(一)台风生成和台风消息已知情况下:
各村(居)接到台风消息,台风将袭击我区情况下,要及时做好防、抗台部署,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通知出海渔船回港避风(在外远距离渔船可就近进港避风)工作。
2、负责通知海上网箱渔排的各业主做好各项防范,各业主应对网箱养殖设施、管理房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固,做好渔排上人员撤离的准备工作。
3、将防台抗台的部署情况向区抗灾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二)台风警报情况下
凡可能受到台风外围影响情况下,要在台风消息阶段所做工作基础上,迅速转入抗台工作。
1、落实渔船回港避风(包括进港避风和转港避风)和渔排上人员撤离情况。
2、负责监督渔排进行加固并加盖网片后,渔排上人员无条件撤离,对不听劝告的业主及渔排上的人员,及时上报区防汛办,联系公安、边防等部门协助,给予强制撤离。
3、备好抢险船(艇)和救生圈(衣)等抢险物质,做好抢险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台风紧急警报和将登陆情况下
各包括工作队、村具体负责人,根据分工,赴第一线做好抗台指挥,联系和组织抢险救灾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等工作。
(四)台风已解除情况下
及时向区防汛办报告受灾情况,并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
1、渔船的防台抗台工作由船主户籍所在村负责落实,海上渔排的防台抗台工作预案由所在村负责落实。
2、要建立健全渔船渔排防台抗台工作责任制,实行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包渔户(渔船、渔排)的防范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防台抗台工作预案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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