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城华政[2017]49号
关于印发《华亭镇2017年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华亭镇2017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华亭镇2017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
华亭镇2017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华亭镇共有林业用地162715亩,其中林地面积159243亩,生态公益林45996.8亩,森林覆盖率达85.7%,本镇是半山区,人口多、土地少、果园面积大,山上植被易燃物多,加上历史上烧灰积肥给果树追肥的习惯,给森林防火工作增加相当大的难度,前几年,每年都会发生数起森林火灾或火警,造成一些损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一、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领导
1.全镇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设置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2.全镇扑火队伍设置情况:全镇建立四个梯队的扑火队伍体系。第一梯队:各村建立一支由30-50人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分队。第二梯队:各村组织200名群众组成义务扑火队伍。第三梯队:镇政府成立一支50人的消防中队。第四梯队:8个村建立的一支由240人青年壮年组成的扑火突击队。一、二梯队由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进行安全扑火基础知识培训。三、四梯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为每名队员配备“六个一”的必需装备,即:一把砍刀、一个水壶、一把电筒、一双手套、一双胶鞋、一个挎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一般组织指挥程序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值班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内,由办公室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值班员必须向镇森林总指挥(镇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报告,由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火灾信息、火场情况,传递要及时,准确迅速。
1、有关村发现森林火灾后,村主任应迅速组织第一梯队赶赴火场扑救,力争“打小、打早、打了”;火场——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之间保持联络,随时掌握情况;同时,村书记要发动第二梯队作好准备待命;并向邻近的村通报情况,做好扑救和增援准备。
2、若第一梯队无法控制火势,立即调动第二梯队赶赴火场,并视情况在距火场较近,能直接观察火情,交通、通讯较畅通之处设立临时指挥部,临时指挥部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人员负责。第二梯队5-10人为一组,视火情以砍防火隔离带(火路)为主,积极扑打,与一梯队并肩作战,阻止火势蔓延。指挥部同时命令第三梯队作好准备待命。
3、若仍不能控制火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火情报告区政府防火办,并迅速组织第三梯队赶赴火场,协同作战,尽最大努力把山火扑灭,尤其要集中兵力保护林地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三梯队由镇武装部部长任队长,镇扑火应急分队五个组长任分队长,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4、若一、二、三梯队仍不能控制火势,镇指挥部调集第四梯队在1小时内到指定的地点集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赶赴火场,与一、二、三梯队协同作战,务必将火灾扑灭。
三、较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
1、按有关规定,根据火情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包括起火的地理方位、风速、火势和估测火烧面积,并电告友邻联防单位,就近支援,联合扑救。
2、成立临时火场指挥部
(1)火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主要领导担任,指挥员由先到火场的分管领导和指挥部成员担任,临时任命1名执行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
(2)为调动足够的兵力,一举将火扑灭,火场总指挥要立即下达扑火动员令,号召干部群众和各行各业,火速抢险救灾。
(3)各级指挥员要带兵速达火场,果断指挥,集中主力,重兵合围,协同作战,速战速决,一举扑灭。
3、火灾处置分组情况: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除扑火组织外,设立调查组、车辆组、抢救组、生活组和审核汇报组。
4、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策略
(1)拦截火峰。由各村扑火应急分队和先到达火场的义务扑火队,攻打火头,守住吃紧的险要地段,当火峰速度推进时,第二梯队要开辟隔离带,第三梯队要两翼进击,分段包打,边打边清,彻底扑灭为止。
(2)重点布兵。草塘火的兵力要多于林内火,顺风火的兵力要多于逆风火,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地。此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掌握一、二支快速机动扑火队;随时准备抢救火线上出现的空档地段。
(3)全面合围。根据地理地形条件、火烧面积,分段阻截,边打边清。
(4)速战速决。在林区风向多变或突变时,顺风火有可能变成侧风火、逆风火,要紧紧抓住战机。在火焰减弱或压下去的一瞬时,扑火队要冲上去,奋力扑打,消灭明火。特别是夜幕降临之后,风速小,空气逐渐冷却,相对湿度增大,可燃物含水量高,变为不易燃烧,因此,要果断指挥,连夜奋战,速战速决。
(5)清理验收。火场四周的防火线要反复清理不留隐患,在火线附近,正在燃烧的倒木等是复燃的主要危险物,要想办法移进火场内不可能燃烧的地方为止。指挥员在火场要坚持始终留足兵力,彻底清除余火、暗火,死看死守,经指挥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撤兵。
(6)安全教育。各级指挥员和带队领导,要对扑火人员进行纪律教育、乘车安全教育、扑火安全教育、团结协作教育。特别是被火围困时,不要顺火跑,要侧向冲出火场,以防止烧伤、砸伤等事故发生。凡学生妇女和老、病、残人员一律不得上山灭火。
5、火场纪律。
(1)要就近出兵,必须领导带队,服从统一调度,奋勇扑救山火。
(2)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扑火不分国有林、集体林和自留山。
(3)对不服从命令、不积极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开除个人公职。
(4)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饮酒误事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5)火情就是命令,火场就是战场。对于火线上,不服从命令,擅自脱逃的不论干部、职工和群众应一律从严惩处。
(6)对扑救火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扑火后勤保障工作
1、通讯联络:镇指挥部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山火,要保证火场— —临时指挥部— —镇总指挥部及各梯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2、交通运输:
第一、二梯队由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运送火场;第三梯队、四梯队由镇政府负责组织运送到火场。运输车辆不足时,镇指挥部责成镇派出所、土地所、交管站、交警队、地税所负责调集。
3、华侨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在第三梯队出发的同时,赶到指定地点,并保证一辆救护车,做好救护准备;镇办公室负责联系供销、商业、粮食等部门作好扑救火灾的有关物资供应准备工作。
4、根据有关规定,扑火所需经费由肇事者或起火单位负担,在肇事者或起火单位无力负担,应本着“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精神,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车出车。镇财政适当补助。
五、火灾的善后处理
1、火场留守:火灾扑灭后,指挥部责成发生火灾的村派人留守火场,以免死灰复燃,留守人员不得少于20人;临时指挥部保留一支队伍,待留火场人员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并报镇指挥部同意后,方能撤离。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专人负责记录从发现火情到火灾扑灭的全过程,存入档案,以便上报和备查。火灾的损失调查和火案的查处由镇林业站负责,案情重大的要成立专案组。查处结果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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