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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亭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11-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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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城华政[2017]199号 

关于印发《华亭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华亭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华亭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                                                                     

附:

华亭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华亭镇共有林业用地162715亩,其中林地面积159243亩,森林覆盖率达85.7%,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我镇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第一章  扑救森林火灾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一、成立临时火场前线指挥部

(一)地点:1.距离火场近,能够全方位直观了解火灾现场及发展动态和便于指挥的地方;2.交通、通讯方便,便于集中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3.比较安全的地方。
    (二)前线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部由镇政府负责人、镇包片两委成员、林业站负责人、火灾发生地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职责:1.迅速了解火场基本情况,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2.迅速研究确定扑救方案和各扑火队伍的进入火场路线及所要到达火场的位置,扑打火线的长度、区段和任务并实地进行安全教育,使扑火队员掌握和了解扑火特性,懂得在火场如何进行自我保护;3.确定火场扑火队伍与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与总指挥部的通讯、联络方法;4.准确地向扑火队伍下达扑火命令,时刻保持与扑火队伍的联系。扑火队伍到达指定地点后,队长要每隔10分钟向前线指挥长报告一次所在地段的火情,确保前线指挥部掌握火场基本情况;5.及时了解各扑火队伍扑打情况,解决火场出现的新问题,保证扑火队伍的食品以及机具、燃料等物资的供给;6.定期向总指挥部汇报火场扑救情况和火场出现的新问题,请求总指挥部成立后勤组、交通组、医疗组等。

二、总指挥部

(一)总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指挥长确定的镇党政有关领导担任。

(二)职责:1.听取火灾现场扑救情况的报告,弄清火场准确位置和范围,火场扑救人员数量,火场发展趋势;2.立即审查、批准前线指挥部拟定的扑火方案;3.动员和组织后备扑火力量赶往火灾现场;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呼援,并及时报告火势情况;5.组织后勤、运输、医护队伍,保证扑火物资的供给、伤员的运送、扑火人员食物供应等,并保证通讯畅通。
     (三)下设机构及其职责:1.交通运输组。由华亭交警中队、交管站组成,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保障扑火道路畅通,迅速调集车辆输送扑火队伍及扑火物资; 2.通讯联络组:镇指挥部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山火,要保证火场— —前线指挥部— —镇总指挥部及各梯队之间的联络畅通。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服从总指挥部调度指挥,接到火情命令后迅速携带有关医疗器具、药物赶往指定地点负责救护伤员;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服从总指挥部指挥调度,接受火情命令后,迅速筹备扑火物资,及时发送前线扑火人员所需食物、照明等生活用品。

 

第二章  接报警

一、报警。发生森林火情,当事人或首发现人必须迅速向镇人民政府或镇林业站报警(报警电话:0594-6738996)。
    二、接警。镇政府、林业站工作人员接报警后,必须向报警人详细询问火情发生的详细地点及相关情况,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

三、报警处置。由分管领导根据了解到的基本情况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并同时向区两办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四、火灾的报告内容。1.起火地点,包括镇、村、火场山名;2.起火时间,包括发现时间;3.起火原因;4.火情与火势,包括延烧情况、蔓延趋势、火灾过火面积、损失估计;5.组织扑救情况,包括组织人员数量、现场指挥员姓名、采取何种扑救措施、联络人员以及现场通讯联络等;6.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困难;7.其它相关情况。

 

第三章 扑火队伍设置和森林扑火指挥原则

 

一、扑火队伍的设置和调集程序。1.全镇扑火队伍设置:全镇共建立三个梯队的扑火队伍体系。第一梯队:火情发生村的应急扑火队,人员不少于20人,第二梯队:镇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由镇政府机关及镇直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人员要达到50人以上。第三梯队:全镇各有林村森林扑火应急队伍,主要由各村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青壮年男性村民组成,人员在200人以上。2.调集原则:先近后远,先专业扑火队伍,后群众的原则。

 

第四章   火灾扑救基本程序


      一、森林扑火指挥原则: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集中优势兵力的原则;捕捉有利时机的原则;讲求经济效益的原则。

二、火灾扑救基本程序:

1、各村(居)接到火情报告后,村主任应迅速组织第一梯队携带必要的通讯工具、扑火工具赶赴火场扑救,力争“打小、打早、打了”,并迅速了解火情基本情况包括火势、气候、林相、方位等要素,立即报镇人民政府,;同时,村书记要在村里发动本村青壮年村民(不包括妇女、儿童或特殊人群)作好准备待命;并向邻近的村通报情况,做好扑救和增援准备。并在上山分叉路口设置指示标志,引导其他扑火人员上山扑火。

2、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迅速通知组建扑火前线指挥部,并确定扑火指挥人员,行使指挥职责。

3、前线指挥部到达火场后,了解火场基本情况,若第一梯队无法控制火势,立即调动第二梯队赶赴火场,第二梯队5-10人为一组,由镇两委成员分别带队,视火情以砍防火隔离带(火路)为主,积极扑打,与第一梯队并肩作战,阻止火势蔓延。总指挥部同时命令第三梯队作好准备待命。若一、二梯队仍不能控制火势,总指挥部调集第三梯队在1小时内到指定的地点集合,由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与一、二梯队协同作战,尽最大努力把山火扑灭。

4、总指挥部要保证交通运输、通讯联络畅通,医疗救护及时到位,后勤物资保障供给,根据前线扑火需要及时配送。

5、前线指挥部组织力量扑灭明火后,必须消灭余火,并安排人员看守火场,经验收无死灰复燃隐患后,才能撤离留守人

员,报总指挥部解除火情。

 

第五章 扑救森林火灾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扑火队员应该做到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二、扑打强度较大的火时,不能猛打硬拼;扑救林内火灾时,要注意风向和风速的变化,不要迎风对着火头打火;不从山上向山下打火;不在悬崖处打火;不在风大火猛时打火;不在林火蔓延速度较快时打火,此时可养精蓄锐,待风小火弱时一举扑灭。
     三、扑火队员要集体行动,互相关照,发生问题彼此援救。
     四、在行进时,要走山脊不宜走沟槽。
     五、黑夜扑火或行路,一定要带电筒照明。
     六、扑火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以防石头、木头打伤头部,烧伤、扎伤脚部。
     七、当迷失方向的时候要保护冷静,设法与援救人员取得联系。
     八、在开设防火隔离带伐树时,要选派有经验的人参加,注意伐倒木方向,以免树倒伤人。
     九、被火包围时,不要慌乱,应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并寻找有利时机安全脱险。
     十、清理火场时,要特别注意烧焦倾倒的立木杆。
     十一、撤离火场要注意安全。


                   第六章  善后处理


     一、出现伤亡情况的处理。因扑救火灾而伤亡、致残的国家或非国家职工的医疗抚恤和扑火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置。
     二、火烧林木的处理。火灾扑救结束后,镇林业站要对火烧林木加强保护,在报经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采伐更新。采伐的规格材纳入全镇年采伐限额计划。对森林火灾迹地,要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三、火烧迹地调查与立案。镇林业站要及时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协助区林业执法队对火灾起因进行立案查处,重大火灾由市森林公安直属分局立案查处。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镇、村两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实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加强林火监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主要领导要立既到位,半小时内镇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和驻村领导到位,1小时内镇主要领导要到位。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真正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责任,及时“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等不靠,同时要认真做好火场清理,防止死灰复燃,把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近程度。
     二、深入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提高全民防火、扑炎意识。中小学校要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监督护林员上岗巡查,强化火情监测,加强对野外用火的查处。
     四、镇、村要全力以赴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防火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人头的三包负责制,森林高火险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加强巡山巡查,特别是重点火险区,要采取坚决措施,死看硬守,不留隐患。
     五、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各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镇政府(值班电话:0594-6738996)和村委会,要把火灾发生的地点、村名、山名、火灾位置、火情、火势以及现场扑救情况报告清楚。
     六、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要组织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抓好森林防火巡查扑火队的建设,做到扑火工作的组织、责任、措施、灭火器材和后勤保障全面落实。
     七、各村要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管责任人,防止无知纵火。


第八章  奖惩制度


     一、认真按照《森林防火责任书》和本预案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且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或报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有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或玩忽职守、组织救灾不国或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镇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对违反或拒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命令,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扑救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
二、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本预案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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