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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桥街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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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居)、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挥部,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重新制定《龙桥街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5月6

  

龙桥街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的职责划分

(一)分管交通副主任负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及旅游安全监督管理。

(二)分管水利的副主任负责水库、河堤、水利及水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分管消防领域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负责社会消防火灾、民爆物品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分管城建副主任负责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分管森林防火武装部部长负责森林防火、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分管农机武装部长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分管教育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分管经济副主任负责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石油燃气长输管线、商贸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分管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醇基燃料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全街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标准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

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

街道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部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一)总指挥部

指挥部由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宋朝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员:翁朝晖(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蔡金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建华(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扬(办事处副主任)

曾秋泉(综治专职副主任)

林左英(龙桥派出所所长)

陈金铸(龙桥派出所副所长)

邹贻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包片龙桥片区)

陈剑光(安监站站长)

陈书凡效能办负责人)

范金模(党政办主任)

林国镇(文化负责人)

刘少峰(团工委负责人)

俞德韩(财政所所长)

吴礼敏(龙桥工商所所长)

黄玉花(龙桥国土所所长)

陈宗辉(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蔡朝炜(市执法局城厢分局龙桥中队中队长)

庄锋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肖志成(城管办负责人)

林海峰(城建环保办负责人)

韦良国(农林水站负责人)

陈清华(森林防火办负责人)

黄春发(防汛办负责人)

张志凌(宣教办负责人)

林文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杨国恩(综治办负责人)

王启金(民政办负责人)

黄振海(劳动保障所所长)

 辉(治违办负责人)

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安办,由蔡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洪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并组织演练;督促公安机关、安全监督管理、交通、建设、综治、卫生、环保、林业、民政、教育、水利、旅游等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传达总指挥的指令,协调应急救援专业组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重、特大火灾事故

  挥:曾秋泉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副指挥:杨国恩   综治办

2、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挥:陈  扬   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宗辉   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3、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

  挥:陈  扬   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宗辉   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4、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

  挥:曾秋泉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副指挥:林左英   龙桥派出所所长

5、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6、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7、重、特大房屋建筑工程及城镇燃气安全事故

  挥:陈  扬   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林海峰   城建环保办负责人

8、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

  挥:翁朝晖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指挥:林国镇   文化负责人

9、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10、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挥:陈  扬   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范金模   党政办主任

11、重、特大文化娱乐安全事故

  挥:翁朝晖   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指挥:林国镇   文化站负责人

12、涉氨制冷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13、涉爆粉尘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14、有限空间安全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15、醇基燃料安生事故

  挥:蔡金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陈剑光   安监站站长

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总指挥部的指令要求,在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和协调各救援专业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情况。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与任务

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10个专业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由总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抢险需要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在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工作,各专业组的组成和任务是:

(一)技术专家组:根据重、特大安全事故类别,由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救援对策,制定现场救援实施方案,分析事故原因,为总指挥决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事故抢险组:街道组建相应的抢险队,配合市区政府组建的抢险队,进行重、特大道路事故抢险、建筑工程和液化气安全事故抢险、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抢险、火灾事故抢险、文化娱乐场所事故抢险、学校事故抢险、水上安全及水利工程安全事故抢险、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抢险、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事故抢险、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事故抢险、商贸市场安全事故抢险、旅游景区(景点)安全事故抢险、涉氨制冷安全专项抢险、涉爆粉尘安全事故抢险、有限空间安全事故抢险、醇基燃料安全事故抢险、龙桥派出所组建抢险队,负责爆炸物品事故抢险。抢险队应由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事故抢险组的重要任务是发生相关重、特大安全事故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

(三)医疗救护组:由街道党政办派人参与医疗救护队伍,主要任务是对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快速送往医院治疗。

(四)现场保护组:由龙桥派出所负责、事故单位派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

(五)供电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派人参与,主要任务是负责保障施救现场的供电。

(六)后勤物质与生活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民政办派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提供抢险救灾急需的资金、能源和物资,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由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七)交通运输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派人参与,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质器材;维持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八)特种设备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派人参与,主要任务是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抢险争需的特种设备,如大型铲车、吊车、施工机械、防化装备等。

(九)家属安置与事故处理组:由街道民政办、司法所、龙桥派出所、事故单位、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工会、保险公司等派人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和安抚工作,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

(十)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宣教办派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

1、任何部门和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659102  传真:2659105)

2、各部门或村(居)委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街道。事故报告从事故发生到报告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1小时内完成,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二)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反应

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作出以下反应:根据事故大小进行分析,确定启动特大或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总指挥及有关副总指挥;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的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和副指挥;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通知相关救援专业组赶赴事故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 

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由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救援,若力量不足,可向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请救援助。

(四)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街道组织人员积极配合省、市、区重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居)、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要求,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尽快建立健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上报本地、本单位部门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方案,加强演练。凡涉及本预案中的10个应急救援专业组的部门和单位,都要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分工及工作要求,迅速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报街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总办公室备案,并按要求组建救援队伍,保证救援工作的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器材物质落实,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方案,熟悉方案,经常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增强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能力,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严明纪律,协同作战。要严肃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纪律,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后,要立即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要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因延误时间造成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预案报城厢区人民政府备案,自二0九五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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