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莆田市康复医院已申请从2020年4月1日停业至2020年8月31日,现向我局申请延长停业时间,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延长停业至2021年3月31日。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莆田市康复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陈德文
主要负责人:傅正元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223437350302311239
四、执业地点:城厢区学园路中街1052号
五、停业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