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卫生所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卫生所
二、法定代表人:陈宝盛
主要负责人:李翠金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PDY35208035030212D3001
四、执业地点:城厢区常太镇利车村村部
五、停业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