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城厢区华亭镇郊溪村卫生所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城厢区华亭镇郊溪村卫生所。
二、法定代表人:卢勇武。
三、主要负责人:蔡慧娟。
四、医疗机构登记号:PDY35210235030212D3001。
五、执业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郊溪村村部。
六、停业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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