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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林街道办事处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霞林街道 时间:2023-05-2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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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实施莆田市城厢区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我办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二、制定依据 

  1.省安委办《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闽安委办〔2022〕116号) 

  2.《关于印发莆田市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莆消安委〔2023〕2号)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准备阶段、排查阶段、建设阶段、验收阶段。 

  第一部分:准备阶段(5月10日前)。由街道、相关部门根据《福建省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市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分解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部分:排查阶段(5月10日至5月31日)。由街道组织各村(居)集中开展本地区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摸底排查,组织低收入群体结合实际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改造,填写《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改造申请表》,结合排查和申报情况,建立纳入“表下线”改造的低收入群体对象库,并列出改造计划,汇总收集改造对象库,并填写《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情况摸底登记表》,经区民政局复核后,于5月25日前报区消安委备案。 

  第三部分:建设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由街道及各村(居)参照《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改造参考标准》推进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改造项目的实施,对拟增配的“4个1”器材实施集中采购、按需配发、登记造册,在项目推进中,要收集采购发票,建立配发器材清单,做好签收登记,“表下线”改造有关实施和成效照片,形成“一户一档”。 

  第四部分: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由街道开展项目验收,对照“一户一档”和“4个1”配发情况,深入低收入群体住宅开展核验,填报《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改造验收表》。 

  三、主要亮点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实施莆田市城厢区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我办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给低收入家庭送去了关爱和温暖,更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居家安全提供了硬件保障。 

  解读单位: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 

  联系电话:0594-5397905 

  解读时间: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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