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21〕7号)的要求,我局按照程序,拟定《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的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一)制定背景: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莆城政办网传〔2021〕7号)的要求,我局对还存在继续有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因机构改革,将继续存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依法依规清理。
(二)制定过程
1.收集继续存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因机构改革,结合原工商、食药监、质监局继续存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
2.征求清理意见。将4件规范性文件的存在必要性进行征求意见。提出拟清理决定,并将清理决定继续发布征求意见。
3.作出决定。将收集到的意见,上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发文决定。通过局长办公会后,出台文件。
二、《公告》内容概要
《公告》是根据前期的清理收集、征求意见、研究过会后,拟废止的4条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予以公告。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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