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精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城厢区自然资源局三级统一审批服务事项更新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运行。
二、制定依据
(一)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上位文件。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规范运行的通知》(莆行政管【2019】91号)、莆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莆田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莆审改办【2020】3号)、等相关文件。
三、调整内容
机构改后,我局立即对原规划、国土、林业、海渔职能及时进行梳理,从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有力的推进了本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全局工作高质量起步、高标准推进。
一是减少审批事项。我局落实《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整合及优化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93号),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将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依申请办理事项,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并办理。
二是降低审批门槛。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可根据我局告知的审批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要求,降低了审批门槛,有效缩减了行政审批时效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三是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依托市数字办的电子证照共享平台,陆续实现与其他部门电子证照信息的共享利用,对非法定的要件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提供便捷的申报材料电子化、在线申报、办理结果查询等服务。
四是持续推进“自己批、网上办”。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的基础上,梳理林业、海渔政务服务事项,拓宽林业、海渔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审批事项增至12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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