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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厢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8-1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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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投入品监管,依法查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莆海渔〔2021〕5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厢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贯彻执行《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行业执法效能,健全完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一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多、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保障地产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水产养殖绿色健康高质高效发展。

  三、范围期限

  《行动方案》实施范围是城厢区,有效期为2021年8月-2023年12月。

  主要内容

  本《行动方案》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重点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及附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重点任务。本《行动方案》的主要重点任务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强化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质量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执法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关于时间安排。本《行动方案》时间安排主要分为三个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8月初)、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8月-2023年9月)、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第三部分,关于保障措施。本《行动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指导、加强监督考核、加强信息报送,促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并取得实效。

  第四部分,关于附件。本《行动方案》设立城厢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及城厢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并制定白名单制度等况,遇有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等要及时报告情况。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旭辉

  电话:0594-2694970    邮箱:cxqhyb@163.com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梅香

  电话:0594-2686709  邮箱:cxqn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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