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关于门牌证、残疾人证等五个事项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莆行政管〔2017〕73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将门牌证委托授权给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批、制证、发证,方便群众办事。
二、文件的重点内容
全文从区民政局及镇街工作内容出发,分为以下两点:
(一)区民政局主要工作。一是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各镇街业务人员进行门(楼)牌办证业务培训;二是区民政局统一拷贝门牌证系统给各镇街经办人员,并预先发放空白门牌证给各镇街经办人员,窗口用完后再领取;三是门牌及门牌证制作由区民政局统一招进行招标采购;四是区民政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小区和各安置区门楼牌编排、门牌证发放工作。
(二)各镇街工作内容。一是设立专门办理门牌证窗口,安排专门办证人员签署门牌证管理系统保密承诺书,并配备专用电脑与针式打印机、扫描仪;二是镇街工作人员办理门牌证需按照《莆田市门楼牌编制和设置实施办法》(莆民〔2010〕35号)文件规定执行;三是各镇街每月6日前需上报区民政局一次门牌证办理具体名单数据(电子版)。
三、主要亮点
1、全力推进城厢区门牌证办理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民政服务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满足群众办理门牌证需求。
2、突出监督管理实效,由区民政局统一培训门牌证业务人员,并全程监督镇街门牌证办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提升全区门牌证办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解读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4-2691701
解读时间: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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