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城厢区民政局 时间:2019-08-13 10:17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莆城民〔2019〕115号)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强化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民保〔2018〕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临时救助制度有关事项,因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的重点内容

(一)临时救助的对象现阶段我区临时救助对象:一是具有本区户籍的常住居民,二是持有我区居住证或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人员,三是同时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

(二)临时救助的范围

1、急难型:主要包括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情况,在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但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求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后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临时救助的审批程序

根据不同救助类型,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分为紧急程序和一般程序,急难型救助执行紧急程序,支出型救助执行一般程序。

(四)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应根据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原因、程度、种类、时长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同时统筹考虑本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赔偿情况,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也可按照教育、医疗等自付费用分类分段分档救助,以上各种计算方式的救助金额最高限额保持一致。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或给予再次救助

 

 

                  解读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4-2691701

解读时间:2019年8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