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莆纪办〔2021〕10号)和《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印发<莆田市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条件资格、转租出借等应退未退突出问题,加强公租房租后管理,经研究,决定自5月中旬起至9月份,在全区范围开展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请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验。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分配情况、保障对象资格准入情况进行复核检查,重点整治:一在承租人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且没有主动申报的应退未退问题;二是承租人将公租房转租、转借、空置、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通过年度复核和入户排查走访,依托莆田市保障房配置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汇聚运用,完善公租房准入资格把关和租后动态管理,规范承租约束条件,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机制,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资格年检。区住建局会同区民政局、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针对整治重点内容,每年完成一次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年检,开展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掌握保障对象房产、家庭状况等信息变化,家庭对象重点查访、巡查是否存在保障房申请资格审核瞒报谎报、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定向配租对象重点核查人房匹配、租金收缴等情况。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民政局,各镇(街道)、管委会
2.加强部门联审和数据共享。区住建、民政、不动产、公安、户籍、个税、公积金、工商、社保等大数据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保障房配置权力运行流程和职责分工,落实信息共享和联动核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承租人住房、家庭状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置。加快推进公租房对象数据库、合同管理、租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3.畅通问题诉求通道。按照点题整治工作内容,在公租房小区、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0594-2855885,举报邮箱cxzfbzzx@163.com,同时依托12345、信访渠道广泛接受群众诉求举报,对群众举报事项按规定逐一核实处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健全管理制度。针对点题整治发现的问题,分析制度上、管理上的短板,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公租房产权和运营单位责任,探索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5月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间,报市住建局、区纪委监委。迅速动员部署,利用网络媒体、政务公开等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发动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镇(街)、管委会、公租房产权单位及保障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陈臻华 区住建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召集人)
陈毓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周荔山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晨旭 龙桥街道办事处统战委员
周自强 霞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清伟 华亭镇人大主席
严炜峰 常太镇党委委员
郑宜立 灵川镇副镇长
林 凡 东海镇副镇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办公,由区住建局陈臻华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8月底)。对照整治重点,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镇(街)等部门对本辖区内公租房在保对象开展资格复核(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和入户走访,坚持边查边改、纠建并举。对公租房转租出借、改变用途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查处;拒不腾退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半月报制度,每月14日、28日前向区住建局报送整治工作进展,以便及时汇总,每半月上报市住建局,同时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纪委监委。具体部署如下:
1.廉(公)租住房:城厢区廉租住房年度复核于2021年4月份开展,目前正在审核中,结合年度复核会同民政局、属地镇(街),全面开展廉(公)租住房承租人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条件资格复核工作,于每月5日至10日开展入户走访排查。
2.定向配租公租房:城厢定向配租方式配租给园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一线公交司机、医护人员的,承租单位需在2021年6月中旬将配租人员及房号报送区住建局,并由承租单位组织进行查,对转租转借公租房立即责令清退。区住建局将于6月中旬开始新一轮的资格审核,审核完成后不定期抽检公租房人员居住情况。
(三)验收巩固阶段(9月底前)。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和“整治成果报告”三清单一报告,并逐级汇总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会同本级民政等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复审和复核认定;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复审和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等困难家庭核查认定;其他部门根据保障房配置权力运行职责分工配合核查反馈承租人相关信息。
(二)实施开门整治。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要在信息公开栏、建设信息网开设点题整治专栏,按规定及时公布整治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反映和建言渠道。
(三)深入督促落实。在市、区纪委监委、市住建局指导下,区住建局会同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点题整治情况进行专题督导。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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