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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厢区2023年度定向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城厢区住建局 时间:2023-08-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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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住房保障对象: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住房保障的动态监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开展城厢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年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城厢区2022年西沙员工社区、坂头9号楼保障房和洋西保障房项目定向配租对象,主要涉及市医院、城厢公安分局、市公交公司、亚明食品等单位(企业)的引进人才、公安协警、一线司机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二、资格审核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企业)配租公租房人员收集整理申请材料,并对本单位(企业)申请人员的收入及资产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审核把关后将材料通过莆田市公租房新审批系统,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系统上牵头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经莆田市住房保障审批系统核查通过后,由单位(企业)继续予以配租公租房,单位(企业)将配租结果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未通过系统审核的人员(家庭),由单位(企业)通知1个月内清退公租房,房源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如本单位(企业)无符合条件员工,由区住房保障中心统筹给其他住房困难员工的企业;

  (三)配租期间需要提前退租的企业,需提前三个月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园区提交书面申请。退租空余房源优先配租给其他配租单位轮候人员,仍有剩余的面向园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再次进行定向配租。

  三、配租准入条件

  根据《莆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调整莆田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莆保障房〔2017〕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各单位(企业)申请入住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城厢区辖区上班的人员,在莆田市中心城区自有住房低于16平方米(含自建房和商品房);

  (二)2人户以上(含)申请人家庭总收入限值18万元,家庭总资产限值36万元。单身人士申请人年总收入限值7万元,个人总资产限值14万元。引进人才、青年医护、青年教师等特殊保障群体收入资产适当放宽; 

  (三)申请人不得担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 

  四、申报审核材料和时间

  申请材料上传时间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9月30日;

  各申请单位(企业)需指定专人负责配租事宜,以便后续对接配租相关事宜。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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