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2]2号)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20号)文件要求,经规模种粮新型主体申报,村委会、镇、区农业农村局核实、验收、公示等,全区有符合补助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9家(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4-2686709(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222889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城厢区2023年种粮新型经营主体和晚稻叠加补助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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