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乡振指导函〔2025〕163号)工作要求,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安排。按照《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函》(莆城华政函〔2025〕52号)《东海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函》申报材料,结合粮食生产需要、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道路、沟渠等小型公益项目)、村两委凝聚力和战斗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补助资金情况,统筹兼顾脱贫户和低保户较多的村,综合考虑予以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华亭镇长岭村,拟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项目建设,开展补短板、强弱项、重提升工作,实施机耕路提升与溪道整治等小型公益项目。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94-2686709(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4-222889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1.城厢区华亭镇长岭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
提升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2.莆田市城厢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
升项目申报表
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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