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福建双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华臻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祥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
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2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5年11月17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公对公转账至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302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区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云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电话:13860901282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南街182号
电话:18599574999,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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