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住房保障对象: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住房保障的动态监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开展城厢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年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的对象:目前享受城厢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以及公共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
二、受理方式
各住房保障对象持身份证、户口簿、年审复核表及申请承诺书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非城厢户籍人员到工作所在地住房保障窗口)办理年审收件事宜,录入莆田市保障性住房审批系统进行年审。
三、年审时间
年审收件起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0日,逾期未提交年审材料的视同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四、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通过年审的各保障房申请家庭,继续享受我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公共租房住房实物配租。根据《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闽建住〔2011〕2号)的相关规定,实物配租套内面积低于60平方米(高层住宅低于66平方米)享受优惠租金,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联系电话:2855885(城厢区住房保障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莆田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复核表》
2.《申请承诺授权书》
3.城厢区2023年度公租房(辖区内)保障对象复核名单一览表
4.城厢区2023年度公租房(外来)保障对象复核名单一览表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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